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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夫小学章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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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建设(目录)

第一章    则…………………………………………………2

 

第二章  管理体制………………………………………………3

 

第三章  学籍管理………………………………………………8

 

第四章  教育教学………………………………………………9

 

第五章  教师……………………………………………………10

 

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11

 

第七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11

 

第八章  各项规章制度…………………………………………12

 

第九章    附则…………………………………………………7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肇庆鼎湖逸夫小学

第三条 学校校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文昌四街4

第四条 学校性质:鼎湖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

第五条 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

第六条 办学理念:以师生为本 以发展为本

第七条 治校原则:依法治校 依规办学

第八条 办学目标:素质全、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学校

第九条 办学特色:全面发展 + 特长

第十条 校规:尊敬国旗、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平等待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虚心学习、爱惜粮食、整洁大方、爱护公物、勤奋积极、自爱自护

第十一条 校训:严谨治学 全面育人

第十二条 教风:团结 进取 求实 开拓

第十三条 学风:乐学 会学 勤学

第十四条 校歌:《自信逸小》(内容另附)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支委,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2.强化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我教育的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

4.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

5.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6.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

7.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会工作的领导。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主任、工会主席及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校务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临时性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重点分析研究反馈教育教学、总务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的发展规划、教改方案、结构工资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学年计划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3.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做出决定,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4.依据上级规定,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类人员的关系,指导各部门工作。

4.按有关规定权限程序,校长有权对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有权对教师进行聘任,调配和管理。

5.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的决定权。

6.对于国家下拨的办学经费和学校自有的各种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地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协调学校、家庭、社会关系,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九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生的德育教育,少先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落实。

2.抓好学风、校风、班风、文明礼貌、社会公德、行为习惯等教育的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3.负责对违纪学生过失单的发放和处分以及对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4.组织安排全校学生的活动,班队会,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组织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5.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的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

6.负责学生综合质量评价的落实及教育软环境的建设。

7.做好日常工作,如:广播、板报、周一的升国旗仪式。

8.管理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9.实施三结合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少年军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开展军、警、校共建活动。

10.校长不在学校时,代行校长的职责。

第二十条  教导主任协助校长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加强教学的管理工作,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一线听课,具体指导,抓好青年教师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提高。

3.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4.抓好学生的考试、阅卷、试卷分析及补考、升留级、毕业工作。

5.组织好教研、科研活动,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岗位培训,为教师的续教创造条件。

6.编制全校各班各年级教师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加强图书、仪器的管理,充分发挥育人功能。

7.抓好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测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8.负责教学工作的有关材料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的比赛活动,组织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10.加强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电教硬软件要有专人管理,努力提高电教设备的育人效能。

第二十一条  总务主任协助校长负责总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各部门的实际,做好开支计划,做到既讲原则又方便师生,满足需要。

2.经常对师生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严格奖惩。

3.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4.加强学校的经费、设备、校舍管理,定期维修,严防人身伤害事故。

5.加强校园的环境建设,制定规划,美化、绿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假日值班,做到万无一失。

7.提高为教学服务的意识,保障教学物品的供应,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办公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处理文书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会议通知及统计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绩,材料印刷及学生的招生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调出、调入、转正定级、职评、评先的具体工作及教职工的退休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体育、卫生保健工作,抓好课间操、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5.负责教师的文体活动和计划生育工作。

6.协助党支部管理党务及有关的统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  工会主席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职工的生活,思想教育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纽带作用。

2.带领教职工落实师德规范,了解教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3.主持召开教代会,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决议,征集合理化的意见,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4.组织开展教师的各项活动,关心教职工的福利与生活,排除后顾之忧。

第二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检查、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二十五条  学年末,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招收服务区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不属本校服务区范围的转学生、借读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于因病无法进行学习的学生(经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准予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学生的学历,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三十条  对于犯有错误的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讲清道理,不得歧视。帮助学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不得任意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要立即报告学校,并积极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严格学籍管理,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学生的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三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主体功能,面向全体,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承认差别,因材施教,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四条  按市教委发布的课程计划,遵循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确处理好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的关系。

第三十五条  坚持德育为首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六条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以教研促科研,努力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的经验。

第三十七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时,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一天以上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演出活动。参加其它社会活动以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

第三十八条  随着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超过六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第三十九条  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及时评判,原则上一、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课后作业,三年级以上课后作业量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第四十条  学校严格使用经国家教育部门审定的教材。实验教材,乡士教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不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四十一条  根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学科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考核评定成绩,除上级主管部门设定的考试科目外,其它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做为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保证每天一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季运动会,组织好单项体育比赛活动。体育特色项目要上水平。

第四十三条  认真抓好美育工作,上好美术课,音乐课,其它学科要从本科的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组织好艺术节、兴趣小组,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第四十四条  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上好劳动课,发挥劳动基地的作用,养成劳动习惯。

第四十五条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实现育人目标。

第四十六条  加强学生的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与家庭及校外活动机构取得联系,利用教育基地开展有意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竞技水平。

第五章  教师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十八条  教师应加强学习,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十九条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五十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科研、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水平,学历进修以在职为主,以自学为主,以对应学科为主。

第五十一条  教师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对违反职业道德及校规校纪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转岗或解聘。

第五十二条  学校按国家规定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考核档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第五十三条  建立健全对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估制度,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四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专人主管卫生工作,校医具体负责操作。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进行体检,并做出情况分析,向家长反馈信息,努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第五十五条  学校环境、设备、图书要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六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抓好小黄帽路队制,学生外出活动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班级单独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要报教育局批准。

第七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七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做他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部门反应,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卫生设施的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状态,提高使用效率。失损坏学校的财物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保领导小组,制定规章,严格执行。重点部门安装安全门、防护网,确保万无一失。

第六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学校所有开支均实施校长专人审批制度。

第六十一条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卡制度,做到帐务公开,严禁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接收社会捐助,纳入学校的财务帐目,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六十二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学校经费,认真履行支出审批手续,学校的预算、结算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 各项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是各级机关团体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它能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作用,为了优化我校常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必须定期召开会议

 根据学校管理的特色及工作的需要,有以下会议是必须定期召开的:行政会、校务会、工作例会、周会。

2.参加会议要求:

1)行政会,凡是区教育局任命的行政人员全部参加;校务会、行政人员、团支部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及教师代表参加;工作例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周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

 (2)与会者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旷会,确有急事者,须提前一小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3)各类会议必须备好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载,以便存档。工作例会每个教师要做好学校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本。

 (4)会后,有关人员要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议。

3、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三上午第三节行政会议,间周星期二上午第早读及第一节工作例会,每周星期一升旗仪式后召开周会,每月头一个星期五下午召开校务会。

4、会议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严肃会风。做到六不准:不准讲小话,不准搞小动作,不准带小孩入会场,不准会客,不准走动位置,不准讲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在会上发放任何物品,不准备课、改作业阅卷等。

 (2)不该外传的不外传,不到时间传的不提前传,遵守集体决议,有意见会上发表,一旦形成决议,会后坚决执行。

(一)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教书育人的思想,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特制定出政治学习制度。

1.间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集中一小时学习,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准请假,不准迟到早退。

 2.学习时间,思想高度集中,不准讲小话,不准带小孩与会,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3.学习时认真作好笔记,内容具体。

4.每个教职工除集中学习外,应在每周挤两个小时自学,并作好学习笔记。

5.学校政教处对教职工的学习作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6.如因学习不认真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学校针对其提出批评,还扣该教职工的岗位考核分,该年度不得评优晋级。

(二)业务学习制度

1.时间:间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为全体教师业务学习时间。

2.业务理论学习内容:以实施新课程标准,推进素质教育理论为主,促进教师教育理念的更新,大胆实践,不断创新,按学校计划和安排进行。

3.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开会场,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批准。

4.参加业务学习,每人要带记录本,认真做好记录。

5、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撰写两篇以上学习反思文章和一篇教学论文。期末交教务处。

6.学习时,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会客,不准带小孩与会,更不允许办私事。

二、作息制度

为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严格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不得随意更改。

2.学生每天必须养成午休的良好习惯,确保每天有十小时的睡眠时间。夏季下午一点三十分后学生方可进校。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校者,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任。

3.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休息时间,在校内燃放鞭炮、高声喧哗或打闹。

4.工作日教师应文明饮酒,严禁在校内猜拳打码,如饮酒过量一律不准进班接触学生。晚上十点后校内不得高声谈唱、播放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教师考勤制度

1.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行政值周领导与值勤老师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事假原则上不准,情况十分特殊者,二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务会集体研究,由区教育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出勤奖或工资。

8.教务处记总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学校工作总结的附件,一份作为评优评职的依据,一份教务处自存。

四、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表样附后,单位自行翻印)一式两份,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并及时向学校销假,所在单位在一周内向区教育局人事股销假。

1、事假

1)凡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两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区教育局审批。校级干部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审批,是学校主要领导的同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2)一般事假一学期累计满五天扣发一个月奖金;累计满十五天扣发半年奖金;累计超过三十天扣发全年奖金,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超过半年的年度作不考核处理。

3)事假代课金一律由本人自理。

4)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单位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单位。

如本人坚持不回的,按旷职论处。从超假之日起即扣发工资,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2、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两天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区教育局审批。请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学校中层干部以上送区教育局审批,主要领导请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同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凡属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列为编外人员。编外人员每三个月办理续假手续一次,一律送区教育局审批。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年度作不考核处理。

2)病假工资: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工、教龄。

3.结婚假、分娩假、探亲假、丧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违反计生政策的,其婚、产假按事假论处。

附:请假制度补充意见

1、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得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1-3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2日。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远近另给路假。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并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已婚职工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独生子女证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人工流产的女职工,怀孕二个月以内,产假20天;怀孕23个月的,产假30天。怀孕37个月以内的,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请分娩假的教职工,应提供准生证、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包括往境外探亲),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请假期间的有关生活待遇

1)事假的待遇:教职工在一个月内因故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两周者,省和市岗位补贴按20%发给;超过两周者,还应扣发其工资。扣发标准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乘以其本人平均工资(月工资,总额除以22天)计算。请事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

2)病假待遇:①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现系指职务标准工资和津贴部分,下同);②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六个月以内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90%;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以给原工资的100%;③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④个别教职工经诊断确系患癌病、精神病,病假期间发给原工资。⑤请病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⑥半年内病假超过二个月者,应扣发半年各项奖金。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3)正常婚假、产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凡未落实节育措施而计划外怀孕或早婚早育、非婚怀孕、未婚先孕者,施行人流、引产、分娩手术的,一切费用自理,休息期间不发工资、奖金。

4)丧假及奔丧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途中车旅费自理。

 3.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包括职务标准工资,活津贴、补贴等)学校应敦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6)请假时应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一式两份,均区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后追送单位一份。

五、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来校上课,参加课内外活动。

2.因故不来校者,须事先请假,不事先请假或未准假及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4.迟到或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5.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学校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六、升降国旗制度

1.升降国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晨会时间举行(遇雨可延期举行)。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为两手平举,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国旗下讲话(由校长、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学校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4)每日傍晚离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5)每日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6)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经过严格训练后轮流执行升降旗任务。

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学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校,以防事故发生。

6.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学校保健员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7.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8.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安全汇报会,每年分上、下半年向区教育局安全办书面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10.坚持排路队放学,选取好路队长,严禁在马路上追跑打闹。

11.严禁私自到江、河、池、塘游泳,严禁爬树、爬围墙、爬车。

12.不准在走廊、楼梯间互相追逐、推撞、嬉戏。

13.不准玩火、弄农药、火药、生电、煤气炉等危险东西。

八、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不准攀爬树林、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自觉遵守路队纪律,听从路队长指挥。低年级学生每天戴好小黄帽上学。

10.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在计算机室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

14.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15.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喝酒、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6.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7.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8.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9.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不吵闹;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有秩序地上下车,听从乘务员的指挥。

21.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九、门卫制度

1.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事(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2.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外来人员来访一律进行登记。

3.关心爱护学生,积极为师生服务,提前30分钟打开大门,方便师生进校。

4.上班时间注意观察来往人员动向,严防歹徒、精神病人进校搞破坏或危及师生生命行为。

5.上课时间关大、小门,如遇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时,要主动打开大门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

6.师生出入均凭校牌,请假学生外出须凭班主任签字条,上课时间学生外出也须凭班主任签字条方可让其外出。

7.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物被盗、损失或危及师生生命的,视情况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校产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既要重视财产设备的添置,更重要的是要重视保管和修缮,加强财产管理,关键是在思想教育基础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1.总务处要加强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明确损坏东西要赔偿的思想意识。

2.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因课外活动造成损坏的赔偿损失的80%,因公务劳动造成损坏的,可不赔偿。

3.各班的投影仪、投影布、讲台、水桶、垃圾铲、洒水壶、扫把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所有的门柜钥匙,按需要固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入册),丢失一把按锁原价赔偿,每学期各班主任将所有的钥匙交回总务处统一保管,新学期重新领取。

5.任何人不得将公物拿回家,未经学校同意,个人不得将公物私自拿出校外,一经发现,除追回原物外,还责其写检讨书交学校存档。

6.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借用的仪器、资料在调离本校前交回原处,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各年级组办公室的柜子、书架、桌椅、垃圾铲、扫把等,按年级组固定不动,年级组长负责保管,年级组长调动时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丢失立即通知总务处查明原因,补齐后交由新年级组长。

8.加强水、电的管理,正常天气白天教室不开灯,不开电风扇。人员离开要随手关掉,节约水电。

9.各功能室的负责人要按章办事,认真履行好职责,如保管的器材、物品要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定期搞卫生、检修。

10.正确使用电化教学设备,使用完毕要拔掉电源、电视闭路线插头等。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组织好学校的正常财务活动,发挥现有资金的作用,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会人员的职责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规,自觉把好政策关。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2.为防止钱帐混乱不清,学区报账员必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钱帐分开,工作上相互监督。

3.加强经费帐目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一切收支都要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4.任何个人,不得因私事借用公款,因公借款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手续,不利用白条顶帐。

5.坚决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支借挤占学校公款,杜绝公款私存或挪用现象。

6.财务人员每月要编制资金预算报表,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对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而私自购买的物品不予报帐。

7.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开支,坚决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把好经济关,在经费开支上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由校长审批报帐。

8.在经费支付报销验收上,财会人员应该按自己的职责条例办理会计出纳事务。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都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复核。用款人办理领款报销手续要有正式的原始凭证,防止手续不全,胡乱用款的现象发生。

9.在现金管理上,要按银行现金管理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支付业务。现金收付业务,要及时记帐,做到帐款相符。对于应由银行转帐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对于大笔数额的现金,应于当日解送银行,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10.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理财、记帐、算帐、报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期末审帐。每月向领导作一次收支汇报,每学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作一次书面汇报总结。

11.加强对各种票证、单据的妥善管理,及时对当月各种票据进行分类装钉入订存放,确保安全。

十二、财务审批制度

为了严格学校财务制度,避免贪污腐败、挪用公款及乱支乱用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办学经费的合理使用,经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审批制度.

.学校财金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即学校所有财金开支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校长经手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学校支部书记、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十三、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银行控制现金使用的一种财经制度,是企业、事业、机关和团体等单位根据现金使用的一系列工作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零星开支。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款。

3.收入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4.到外地购物资通过开户银行办理汇兑、结算,不得携带现金。

5.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在存款凭证或现金支票上注明收入来源,或支出用途。

十四、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经费管理是办好学校的重要环节。加强经费管理,主要是加强领导,做到一分钱发挥一分钱的效益。

1.每年年初,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研究讨论各部门提出的费用计划,制定出全校当年的经费预算。

2.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该花的钱再多也得花,不该花的钱一分钱也不能乱花。

3.要坚持集中财力一年办好一、两件事的原则,这样可以在经费不十分宽裕的情况下,分轻、重、缓、急把事情办好。

4.坚持一支笔批钱的原则,有利于经费的管理,同时,可加强对财务主管领导的责任心。

5.凡花钱购物造成经济浪费,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十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搞好资产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同时,也可以使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发挥作用,达到勤俭办事的目的。为此,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帐,给固定资产管理提出正确的数据。

2.每年六月、十二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检查,查使用情况,查管理情况,查帐、卡、物三相符。

3.每年元月、七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保养、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十六、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的必备设备,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各类体育器材应按有关帐册要求,及时分类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室内体育器材要分类整洁地科学存放。专职管理人员和有关教师应经常对体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的状态,确保使用安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4.师生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学校的借用制度。体育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长期保管使用器材的,应办理领用手续。

5.要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因违章使用损坏或遗失体育器材者,要照章赔偿。

6.每学期要清点体育器材设备一次。管理人员更换时,要按照规定输办理好交接手续。

十七、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教具,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使用教具、仪器,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

3.爱护教具、仪器,人人有责。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价赔偿。

4.经常擦拭、打扫,保持仪器教具及室内整洁卫生。

5.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期结束,全面检查,及时充实、修整,保证教学需要。

十八、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发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最大潜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特制定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如下:

1.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指导思想

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欢迎使用,合理使用。

 “欢迎使用”定义为:学校添置计算机设备,目的是为了方便全体师生的工作和学习。学校鼓励全体师生人人学会使用计算机,人人喜欢使用计算机,用得越多越好。

 “合理使用”定义为:全体师生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积极学习计算机的安全使用知识,钻研技能技巧,把计算机操作技能技巧用于工作和学习中。不滥用计算机,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干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干有损个人形象的事情。

2.学校计算机硬件建设、硬件安全的保障管理工作

⑴学校继续投资添置计算机设备,不断改善计算机教学环境,使计算机设备、教学环境达到三类学校的配置标准。

⑵学校继续不断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建立建全学生计算机房的管理制度。

⑶学校计算机房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虚心向同行学习机房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计算机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⑷学校高度重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维护”的管理观念。学校选派人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知识,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网及远程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转,保障计算机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聘请计算机公司工作人员为教职工培训操作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⑸学校欢迎教职工个人为联网提供服务。

⑹在使用计算机前,各位同志要仔细阅读计算机随机附送的用户资料,全面了解计算机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合理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事故的发生。

⑺各台计算机要使用带有接地保护的三芯插头和插座。如果没有接地保护线,计算机金属机箱背板上可能会出现110伏电压,下雨天接触显示器屏幕也会有麻痛的触电感觉。学生计算机房要安装避雷安全装置。

⑻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对机箱背板上的各连线进行插拔。

⑼严禁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使用计算机。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散热。不要将计算机摆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不要让阳光直射计算机。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不要用物体堵住主机及显示器的散热孔。

⑽音箱要放在离显示器10厘米以外的地方。

⑾经常打扫卫生,经常拖地板,经常擦计算机桌上的灰尘,保持桌面干净整洁。计算机关机后要用遮尘布把计算机遮住,减少灰尘沾污。

⑿在计算机工作时不要搬动,要等到所有部件都完全停止工作后再移动。

⒀应避免频繁的开关计算机。关闭计算机后,至少要等待30秒后再开机。

⒁不要删除硬盘上你不清楚的文件,否则容易使计算机运行不稳定。

⒂显示器、音箱等部件外壳为塑料制品或木制品,属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在学校办公设备中,计算机又是比较贵重的物品,要注意防盗问题,教师离开办公室时,要关上门锁,以防不测。

⒃计算机发生故障,要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严禁私自开机箱修理。

3.防止非法用户对系统的使用,实行用户注册、授权、和密码认证

⑴办公室所配置的计算机原则上是供教师办公使用,其他人员(如学生或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办公室所配置的计算机。

⑵学生电教室所配置的计算机原则上是供学生学习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其他人员(如非计算机专职教师或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学生计算机房所配置的计算机。非计算机专职教师在教学中确实需要使用学生计算机房时要征得教务处领导的同意。

⑶扎实落实计算机使用过程的用户注册、授权、和密码认证工作。

4.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⑴对计算机病毒必须有正确的认识,牢固树立信息安全观念。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杀结合”,也就是说平常一定要注意预防,防止病毒感染。计算机感染病毒是计算机应用过程中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计算机应用工作越活跃,病毒感染的机会也会越多。只有加强防范工作,才能减少病毒侵袭的机会。计算机病毒及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是一门科学知识,同志们在工作中发现计算机病毒,要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主动与懂行的同志交流,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⑵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病毒发作时的一些可能症状。如:硬盘在进行其他工作时莫名其妙地读盘;自动运行某些软件,或播放音乐、动画时,屏幕显示奇怪的画面;系统死机及蓝屏频率突然增加;无法正常播放MIDIMP3等音乐文件,播放时常常死机;打印机等外设工作不正常;软驱的指示灯持续点亮;按“Ctrl+Alt+Del”打开任务管理器时发现里面有一些奇怪的项目或有很多相同的项目;浏览HTML文档(包括打开我的电脑)出现是否初始化脚本的提示(VBS病毒征兆)

⑶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措施

①在使用外来磁盘、数据及程序时,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或有病毒被清除干净后方可使用。

②不要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及各种盗版软件。

③不要非法解密、复制和传播软件。

④上网时所要注意的网络安全问题。

⑤安装病毒在线防火墙和查、杀病毒软件,通过选用优秀反病毒软件来防止病毒的侵入,可装KV3000、瑞星杀毒软件、金山毒霸等反病毒软件。正确使用反病毒软件,每位教职工至少要能熟练使用两套以上的反病毒软件。保持及时升级或更新反病毒软件,确保所使用的查/杀病毒软件的扫描引擎和病毒代码库为最新的,使它最有效地防杀最新出现的病毒。不要关闭反病毒软件的实时监视功能。定期使用查病毒软件扫描系统,将可能存在的入侵者消灭在“萌芽”之中。

5.防止网络黑客的入侵,加密和备份重要的程序和数据

⑴安装使用Internet防火墙技术,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Internet访问。防火墙也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的破坏性的侵入。它可通过监测、限制、更改跨越防火墙的数据流,尽可能地对外部屏蔽网络内部的信息、结构和运行状况,以实现网络的安全保护。防火墙系统是指防止从网络外部访问本网络的所有设备。

⑵确保文件系统的安全。

⑶防止黑客对Web页面的篡改。

⑷采取各种技术保护措施,防止别人窃取、纂改个人资料,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

6.审计网络用户操作,对系统采用容错技术

⑴学校聘请专职电脑工作人员作计算机及网络维护技术顾问,由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网络用户操作。

⑵对系统采用容错技术。

7.加强对合法用户的安全保密教育,防止数据外泄。

⑴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知识。

⑵教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保密局颁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并模范带头遵守。

8.切实防止各种类型的计算机犯罪

⑴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安装网络管理软件,有效地禁止访问黄色站点,严防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泛滥。

⑵严禁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等危及国家安定团结的反动内容,严禁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传播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信息。

⑶严禁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传播虚假信息。

⑷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严防各种类型的计算机犯罪行为。

9、违反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经济处罚

⑴为了检测计算机性能,Windows98中装有一些游戏软件,除这些游戏软件外,学校严禁任何人在办公室或学生计算机房计算机中装入其它游戏软件。责令删除其游戏软件。

⑵学校严禁任何人(特别是教职工人员)在办公室或学生计算机房计算机中玩电子游戏,同办公室的同志要互相提醒、互相督促,不能对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的行为不闻不问、放纵怂恿。

⑶在办公室或学生计算机房计算机中装入其它软件必须征得校长的同意。

⑷故意行为造成计算机硬件、软件损坏的,视其造成损失的大小,给予追究责任并处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十九、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的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各教研组、各年级组、处室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配备,各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给予原价的1-3倍罚款。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椅打闹和用它物在桌椅、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责令其写检讨书张贴。

4.教室里的灯具,吊扇、电源插座、调速器等零配件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严禁个人起动拆出,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工的办公室,教研室所配备的桌椅、资料柜、书架、热水壶、脸盆、茶具等物,责任分到科室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

6.师生员工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他机械器具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原价给予1-2倍的罚款。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以上各条,望广大师生员工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者,除给予赔偿罚款外,均取消当学期班级、个人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二十、公物租借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的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生产生活器具,是专门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的,原则上不向外租借,如教学工作和教职工生活急需而租借的,需遵守如下规定:

1.教职工因教学上需要,急需将教学仪器租借使用的,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并点给,借用人要写出书面借条,规定好借用期限,并按指定时间归还,借用过程中不得转借他人延误归还时间。如愈期不还而造成其他责任的均由借用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2.凡向外租出的机械设备,生产生活用具或其他(它)物品,一律经主管领导批准,向主管人员办理租用手续,按双方协商规定交纳租金和预付租金50%的押金作保证,办理简要的租用凭据,规定归还期限,方可租出。如租用人损坏或丢失机械器具的,一律照价赔偿。不按期归还的按每天加倍收取租金。

3.教职员工和学生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借用物品,必须征得主管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借用手续,规定好归还时间,才能借出。凡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4.凡单位或个人需要租用教室、会议室、接待室和体育运动场地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向主管人员办理好租用手续,预交约定的租金和押金后方可使用,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将各室和场地让给他人使用。违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经济费用。

5.为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所需,音响、彩电等贵重、应急物品一律不得向师生员工借出,如有违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二十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苍蝇、蚊子生存场所,消灭老鼠。

2.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湿式扫地。

3.校内做到“六净”,即水沟中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碎石杂物搬干净,字迹废标擦干净,痰迹泥土洗干净,杂草铲(割)干净。

4.校内不准放养鸡、鸭、牲畜,不准乱倒垃圾,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薄膜袋。

5.教室内、过道,每天由学生轮值扫地、擦黑板、门窗。

6.各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确保墙壁、器材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干净。

7.厕所定期用清洁剂冲洗,确保无臭味。

二十二、教职工宿舍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校园,特制定如下规定:

1.教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分配使用,严禁私自随意占用或未经学校领导同意私下调换。各住户要爱护各种公共建筑配套设施,不能擅自更改移动,否则造成的各种危害,均由当事人负全部的责任。

2.楼上的住户打扫卫生时不准用水冲洗地面。洗刷物品和凉晒衣物时,不得让脏水滴到楼下的衣物上。

3.严禁在楼上劈柴、做木工、修理机械重击楼板。

4.楼上住户要教育子女及来访亲友,不能往楼下吐痰、倒水、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其他杂物。

5.楼上住户用易溶的卫生纸,严禁使用报纸等劣质纸张,不准将卫生巾往便池丢弃,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6.便盆、洗碗池内不准倒煤灰、鸡鸭毛、鱼鳞、菜头、塑料袋、垃圾等杂物。

7.各住户不能在楼梯口安装摆放任何设施和杂物。

8.休息时间不得聚众娱乐,高声喧哗,大声开放电视机、收录机、卡拉Ok等音响,上班时间校园内一律严禁猜拳打码。

9.除学校统一规划建造的门店外,禁止在教师宿舍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10.严禁在校园放养鸡、鸭、鹅、猪、狗等任何妨碍学校正常秩序的禽畜。不准在学校生活区的公共地方堆放杂物和圈地乱盖。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有权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否则给予严肃处理。

11.各住户严禁在电表外接线或以任何方式偷电。凡偷电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上。

12.宿舍天面,排污管道及化粪池等均属于公共设施。学校对其自然损坏进行维修,如遇人为造成损坏或堵塞,则由该单元的有关用户共同承担其修复疏通。

二十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思想,教给学生食品卫生常识。

2.不准个体摊贩到校园和校门口摆卖食物,教育学生不买路边小食品。

二十四、校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二十五、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

1.预防措施

1)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育人的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力度,预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杜绝集体食物中毒发生。

3)不准个体商贩到校园及校门口规定区域内摆买食物,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购路边小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做好净化、美化工作,教育学生不随手丢垃圾,不喝生、脏水,不吃生冷食物。

2.控制措施

1)严禁校外闲散人员到校内闲逛。

2)严格控制“三无”食品进校园。

3)严格控制学生上课时间外出校园购买不卫生食品。

二十六、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程序

1.启动急性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机构。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将应急处理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二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区党政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教师和周围群众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区党政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和辖区民警。

2)区党政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党政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区党政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区党政领导、当地派出所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区党政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骨干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出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教师或其他老师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戴口罩、手套,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初步检查是传染病的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并通知其家属。

3.师生若发现传染病,学校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4.对传染病所在的班级、宿舍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7.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安全员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

4.暴风、暴雨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护送工作。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正副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

6.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二十八、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镇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年级组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年级组组长为本组第一责任人,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本校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年级、学校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内容、定人检查。

2.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级组长、各校主要负责人要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中心小学校长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相关人员织成检查组对全镇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功能室、、实验操作室、厕所、围墙、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报告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附“三定”内容:

①定时:逸夫小学每月初的1-5日各年级组每星期对本校或本组某一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各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全面检查。

②定内容: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功能室、实验操作室、厕所、围墙、旧建筑物、)、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营业性歌舞厅、电子娱乐厅、网吧)、教育教学常规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森林火灾、防拐骗、防交通事故)、门卫安全(防盗、防刑事案件)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③定人:

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陈志光  组员:陈耀荣  叶荣光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黄秀英 组员:黄映红  雷美英

周边环境治理检查小组

组长:何桂芳  组员:林立朝  唐绍球

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检查小组

组长:陈月容  组员:冯冬霞  李少波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黎广豪  组员:赵晓昌  文登贵

组长:陈杏忠  组员:陈志财   陈嘉进

二十九、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不服从领导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10.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11.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三十、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杜绝我校火灾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1.由学校一名领导主管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对学生宿舍,各功能室、食堂以及其它防火重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指定一名教师为兼职消防安全员,到上级消防安全部门接受培训。消防安全员每学期要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安全员定期对各防火重地进行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3.各班班主任为班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学校各功能室管理员为本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室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5.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宿舍管理员兼任为中午、夜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及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6.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用火安全。

7.学校还要配齐必备的消防安全设施。

三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师生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机、火柴、蚊香等)。

2.教师宿舍确保用火安全,要做到人走火灭,杜绝火灾发生。

3.校内确需要使用明火要有老师监管,不留隐患。

4.学校电工要确保学校输电线路、电器等用电安全,加强巡查,师生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立即排除。

三十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危险化学品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严防偷盗。

2.仪器室内危险化学品要专柜存放,要做好防压、防热、避光、防毒等工作。

3.要做好仪器室内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登记工作。

4.教师宿舍不得存留危险化学品。

三十三、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努力防范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部门等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失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教学质量,产生消极后果,均属教学责任事故。

第二条  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后果,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为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较大事故,三级为一般事故。

第三条  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管理、教学保障、教育活动组织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  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必须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客观公正,重在教育,旨在提高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二、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教师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未经学校批准,随意通知全体(或全班)学生停课。

3.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安全措施不到位,出现学生伤亡事故。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坏社会影响。

5.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资料,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6.教师及管理人员泄露试题,监考不负责任,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

7.因参与有偿家教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8.违反招生规定,收取招生学校礼券、现金,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9.值日、值班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严重后果。

10.因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斗殴等重大事故发生。

11.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造成工作被动等不良后果。

13.其它应认定为是一级事故的。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1.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停课。

2.无故缺课,或未经教务处安排,擅自调课或改自学。

3.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开课堂达10分以上。

4.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自主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学时数。

5.上课指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反响强烈、情节严重。

6.未按要求完成全学年教学计划,拖下或舍弃学期课程达四分之一以上,影响教学质量。

7.实习指导教师未按规定坚守实习岗位,未经批准脱岗时间达到计划的30%以上。

8.教师经常不批改作业,影响教学效果(包括经常性的学生代改代批作业、试卷;大面积单纯的“√”等非正常的批改)。

9.工作时间打牌、搓麻将、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等影响教学教学工作。

10.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1.因教师工作不到位,致使家长到中心校或教育局上访,造成较大影响。

12.班主任未在第一时间掌握本班学生缺课情况,造成不良后果。

13.教师在课堂上吸烟。

14.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带队竞赛等因教师工作责任不到位,发生较为严重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15.其它应认定为二级事故的(含后果较轻,影响较小的一级事故,可视为二级事故)。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影响正常的教学。

2.教师上课未带必备的教学材料或教具,影响正常的教学。

3.教师未按计划授课,无特殊原因,教学进度与学期计划学时相差八分之一以上

4.教师未及时将实验计划呈报实验室或实验员等工作失误,造成准备不足,影响上课。

5.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含野外实习),未按规定落实必备用品,影响实习效果。

6.教务处正常管理教材订购任务,由于主观因素,造成上课后教材未到学生手中。

7.总务处由于主观因素,工作责任不到位,出现停水、停电、不能按时就餐等事件,影响正常教学。

8.政教处(少先大队、团支部)因工作不到位,学生思想教育松懈等原因,造成学生严重违法乱纪现象;由于学生问题处理不当,造成家长上访,影响较大。

9.上课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开课堂5分钟以上。

10.不认真备课,不钻研教材,教学中有知识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

12.教师晚上不注意娱乐时间,影响第二天正常教学工作。

13.工作时间不注意仪表(如穿吊带衣、拖鞋、短裤进课堂等)。

14.具体责任人因主观因素,造成学校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而影响整体工作。

15.其它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的。(含后果较轻,影响较小的二级事故,可视为三级事故)

三、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  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现,途径可由以下方面:

1.本校领导直接发现。

2.家长、教师、学生反映举报的。(设立校长信箱、举报电话)

3.教学调查所发现的。(学生调查表)

4.上级行政部门转告(或批转的)。

5.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

6.其它途径发现的。

第九条  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后,由责任人所在学校的管理负责人,责成学校事故调查核实小组对责任人和事故情节进行调查核实,经学校教学责任事故管理小组讨论并认定级别,一级教学责任事需报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  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后,由学校填写《教学责任事故记录卡》和《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通知书》一式二份,《教学责任事故记录卡》由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通知书》盖章后,一份存档,一份送事故责任人。

第十一条  若事故的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通知书》后10日内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复议。相关部门在一周内认真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向学校汇报(书面形式),提出最后确认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  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后不能以部门或集体代替事故责任人,要按岗位、职责,把责任追究到人。

第十三条  发生(一级)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并立即上报区教育局。

第十四条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由学校报逸夫小学校长室核查处理,其它由学校自行核查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每月1号向上级部门上报教学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书面形式),并填写好《教学责任事故情况登记表》上报存档。

四、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教职工在聘任期间出现三级教学责任事故,学校主管领导要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出现二级教学责任事故,事故责任人当年度不能评优、先进等;出现一级教学责任事故,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教学责任事故要与月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相联系,并扣除一定的奖金。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校长办学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领导,由区教育局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八条  一年内出现二次三级教学责任事故,按一次二级责任事故处理;二次二级责任事故按一次一级事故处理;一学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一级教学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作解聘处理;累计出现四次一级教学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教育局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九条  出现一、二级教学责任事故均记入责任人的业务档案。

五、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逸夫小学建立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黄秀英  

副组长:陈月容 

组员:全体教师

责任事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进行督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黎广豪同志担任。

第二十一条  各小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人)任组长,书记、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学生督教员为组员的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督查组,负责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处理和负责对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的督查。写出书面报告及依据,交中心小学管理小组认定处理。学生督教员每班2名,各校要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培训,明确职责。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  逸夫小学设立教师教学责任事故举报电话(箱):2626332

(办公室)2626777

第二十三条  各学校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补充,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中心小学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逸夫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四、教学研究制度

1.健全机构。学校按学科性质分别成立语文科、数学科、艺体教研组各一个。语、数科教研组设组长3名,艺体教研组设组长1名。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工作,期未进行总结。

2.领导带头。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按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分管各自的教研活动,并做到“四带头”,即带头学习教育理论,带头上好优质课,带头开好教学专题讲座,带头总结教学经验。

3.制定计划。各教研组长每学期初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重点组织本组教师讨论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培优补差计划,期末制定复习计划。

4.活动内容。学习大纲,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钻研教材,改进教法,研究备、教、辅、改、考、析、评等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举行教研课、观摩课、实验课等公开教学研究活动。以便摸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并对各项活 

5.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第二节和下午第三节为各教研组活动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6.活动要求。①教研活动必须做到“五有”,即有目的、有计划、有专题、有效果、有记录。②每个教师严格按学校规定数量互相听课,并做好记录。③每个教师根据学校总体研究专题确定自己的研究专题。④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五个一”,即读一本教育著作或且教学刊物;上一堂示范课;交一份优秀教案;写一篇学科论文;写一篇教后感或教学心得笔记。⑤教研活动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教研活动时间不得做其它事情。

7.课题立项。各教研组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研究课题,制定方案、实施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及时检查、总结。

8.积极参与。凡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各教研组要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并力争在活动中出成果。

三十五、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1.各教研组、各教师在学期初上交工作计划,学期末汇报工作总结,并上交留学校存档。

2.教务(导)处每学期按期中和期末分别对各教研组、团队活动、各功能室进行工作活动检查,并要做好记录。

3.教研组长每月对教师授课情况、书写教案、作业批改、单元检测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记录。

4.教务(导)处抓好全校教研活动的开展,并对各教研组进行的教研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加以检查、督促,做好记录。

5.召开家长会,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做好双边工作。

6.召开教代会,及时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补过。

7.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检查,对班级上课、做操、卫生方面进行检查评比。

三十六、集体备课制度

1.备好课是加强教学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之一。因此,不论是有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还是任教不久的新老师,都要认真备课。

2.坚持同年级集体备课。备课组长在中心教研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或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备课的主要任务有:

1)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钻研教材,确定学期各单元训练的重、难点。

2)分析本年级学生学习特点。

3)统一调整教学进度。

4)安排本年级教学活动。

在每个单元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从整体出发,突出重、难点,并拟出授课计划。

(1)领会本单元编排目的与意图,确定单元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2)找出重、难点,确定主次。

(3)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考虑本单元应培养学生具有哪些能力和发展哪些智力。

(4)安排 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

.备课的要求:教学内容超前备;时间固定周周备;单元过关精简备;学生学法分析备;课后反思仔细备;问题出现天天备。

5.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时不能参加者应是先请假。

三十七、学生学习制度

1.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有刻苦钻研、知难而进的学习精神。

2.不偏科,不弃学,要有较广泛的学习兴趣,不断扩充知识面。注意发展自己的特长爱好。

3.学习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能虚心求教于别人,又热心帮助于别人,有良好的学习品质。

4.预习功课,并能掌握教师的教学方法,熟悉“四遍八步读书法”等,能够记预习笔记。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维,勤动脑、动手,大胆质疑。认真记好学习笔记,不仅要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还要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6.课后认真做好复习,学会使用工具书及参考资料。作业认真工整,按时完成,对作业中的错误要及时纠正。

7.积极参加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及辅导,积极参加学校各种劳动和必要的社会活动。认真上好劳技课和实验课。

8.勇于自学。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探索自己学习的过程与收获。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

9.每名学生每学期必须确定一个自己的座右铭,确定一个本班级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目标,以鞭策自己的学习。

10.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使用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自己身心健康水平,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十八、考试制度

素质教育并不是不要考试,考试是衡量一所学校教育质量高低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作为检查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的一种手段是必要的。通过考试有利于教学信息反馈,使领导、教师及时了解情况,从而避免教学的盲目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以利提高全面教育质量,同时成功的考试还可以改观学风、校风,为此镇教办特制订以下考试制度。

1.逸夫小学每学期末统一组织一次期考,作为评价教师及学校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

2.每学期对语文、数学科进行期末统一测试,逸夫小学抽教师进行交叉监考,其余学科由各校自行组织考试。

3.各学科上完一单元,由级组长安排任课教师进行单元测验。

4.为了了解教学情况,逸夫小学可对某班某学科进行抽查。

5.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为发现培养学科尖子,逸夫小学教务处每学期可组织语文、数学等科的知识竞赛。

6.毕业年级新课结束后小学毕业测试前可安排两、三次适应性模拟考试。

7.除上述规定的考试外,各校不得增加考试次数,平时应尽量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8.教导处、教研组、各任课教师都应严肃认真地组织各次考试。

9.考试过程中,发现有教师参与舞弊的,该班学科成绩为末名,教师期末考核定末等。

三十九、学生考试纪律

1.从监考老师的要求,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做好考前准备,按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半小时后,取消考试资格。

3.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具用品,不准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开卷考试除外)。

4.考场上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做任何形式的作弊。

5.考试卷上字迹模糊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准私下交谈。

6.学校、考号、姓名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时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7.答完题后应仔细检查,按时交卷,交卷后不得再次答题。

8.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考场,不在考场周围逗留,交谈或高声喧哗。

9.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或纪律处分。

四十、教师岗位责任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队、班组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讲文明、懂礼貌,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共产主义理想、良好品德、高尚情操、团结奋斗、朝气蓬勃的一代新人。

3.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富有独创精神。认真做好家访工作,把学校、

4.以身作则,胸怀坦荡,严于责己,团结同志,诚恳耐心,按原则办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生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5.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建立尊师爱生的新型师生关系。组织带领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科技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学生健康,搞好文体卫生工作,管理好学生的日常生活。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文化进修,掌握正确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技巧。刻苦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认真组织管理课堂教学,精心传授知识,不断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能力。

7.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和班队工作计划,按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工作意见,定期自查教学效果和活动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工作方法。

8.认真组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检查、考核,严肃认真地做好评比、评定工作。

9.服从组织分配,积极主动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十一、班主任工作制度

1.班主任的聘用:

⑴各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⑵一年级新开班级,由学校选定班主任后,各班主任抽签决定自己所带的班级。

⑶现任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误或违纪的,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可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⑷学生、学生家长或本班学科任课教师反映强烈,要求更换的班主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可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⑸对确实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可随时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2.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

3.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要求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班的各项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管理、学习、生活及班级的公物财产保管。

⑴根据本班学生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安全和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⑵期初有班级工作计划,期末有班级工作总结(计划、总结内容包含班级管理工作和德育工作)。

⑶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备忘录、学生操行成绩评定表、班级学生学习成绩统计表等有关表格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写好学生家庭报告书、学生思想品德评语。

⑷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培养好班、队干,充分发扬班、队干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努力营造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班级管理体制,充分形成团结、拼搏、向上并有正确集体舆论的班集体。

⑸关心、组织好本班学生的学习。认真聘好班级学科任课教师。协调好科任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返馈。

⑹认真上好班会课,每周上一节主题班会课,并做到课课有教案,严禁利用班会课上其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班级管理无关的课程。

⑺每天坚持做到5到场,即:早操到、课间操到、午休到、晚睡眠到、卫生检查到,此外,遇班级劳动、学校集会及其它班级集体活动和突发事件必须到场并作好组织或处理。

⑻关心学生的生活及身体健康,遇学生伤病应及时送医疗部门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经常向学生及其家长作安全、卫生防疫、生理心理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⑼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末经政教处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外旅游或效游。

⑽加强家校联系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和进行家访,经常向家长返馈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学生请霸王假外出或私自外出达一节课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学校政教处汇报,并在两节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达半天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⑾按时完成或组织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供本班学生的各种材料、汇报各种情况、填报有关报表。

⑿及时向学校政教处或教务处返馈学生及学生家长对学校管理或任课教师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并做好有关的解释工作。

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

⒁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班主任的工作权力

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班主任拥有下列权力:

⑴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制定并实施本班各项管理制度

⑵根据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选聘本班各学科任课教师(双向选择),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⑶对学生、家长及本班其它学科任课教师拭反映意见强烈的现任学科教师,班主任有权提出解聘意见,报教务处审批执行。

⑷班主任有权决定是否接收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并报教务处审批。

5.班主任的福利待遇

⑴班主任可享受国家财政给予的补助津贴。

⑵在年度评优、评模工作中班主任享有优先权。

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班主任是全体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教育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是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桥梁;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指导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升学、就业的骨干力量。班主任是把教育方针落实到实处,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的关键人物,责任重大。因此,为了提高我校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班主任认真踏实地工作,决定对我校班主任的工作津贴作如下的调整:

1.享受全额的班主任津贴。

2.享受50%的班主任津贴。

3.扣除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享受全额班主任津贴:

⑴班会课、劳动课、集会均无缺席。

⑵早操、午休缺到,全月累计不超过3次。

⑶请假,全月累计不超过5次。

2.享受50%班主任津贴:

⑴班会课、劳动课、集会均无缺席。

⑵早操、午休、全月累计3次以上(不含3次)5次以下(含5次)。

⑶请假,全月累计不超过10次。

3.不能享受班主任津贴:

⑴班会课、劳动课、集会经常缺勤。

⑵用班会课上其他专业课。

⑶喝酒后进教室,在教室内吸烟,在教室走廊上吸烟。

⑷几到场只走过场,不真正尽到班主任责任的,被提醒了3次以上的。

⑸其它违纪、违法行为。

四十二、值日管理制度

1.学校值日管理实行三级值日管理制度,即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班级组值日。

2.学校每周安排一位领导值周和学生班级值周,每天安排一位老师值日。

3、学校值周领导负责督促和检查值日教师每天的值日工作,处理当天的突发事件。

4.值日教师负责安排好每天的值日检查工作,统计公布每天的值日检查评分结果,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督促好每天的学生值日工作。

5.值日教师和值周班级每天负责检查的项目有:早操、早读、眼保健操、课间操、午休、卫生(包括教室、宿舍、清洁区),厕所的冲洗由值日老师负责检查。

6.每天的学生值日由值周班级安排男、女生各2人组成检查组。

7.值日教师对学生每天的午休实行从始至终的管理。

四十三、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十四、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汛期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组织机构

逸夫小学彭建来同志亲自挂帅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教育防汛工作,何桂芳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防汛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听气象部门的天气预告,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防汛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每位教师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防汛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方案,使防汛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逸夫小学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彭建来

副组长:何桂芳  

成员:何惠清   冯敏婷   谢燕兰  方景梅

逸夫小学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战斗组,其人员组成和任务是:

第一组:抢险组

组长:黄秀英

副组长:李少波  成员:一、二年级组全体教师  

任务:作好排险和险情控制工作,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第二组:救援疏散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志光

成员:三、四年级组全体教师 

任务:负责调集必要的运输工具,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品,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与区医院、市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第三组:安全保障组

组长:冯冬霞

副组长:莫凤仪  

成员:五年级组全体教师 

任务:在灾害事故外围负责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第四组:通讯组

组长:霍伟敏

副组长:陈耀荣  

成员:体艺组全体老师

任务: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六、预防预警机制

逸夫小学要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七、应急响应

(一)下属学校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逸夫小学小或区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救灾,抢险命令,启动汛情应急预案。

(二)汛情发生后,现场通讯组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的人员情况。

八、应急保障

(一)逸夫小学的白天、夜间值班电话应设专人责任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成员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逸夫小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逸夫小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地质灾害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四)逸夫小学要加强对危房及其它房舍使用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泥沟及校外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五)逸夫小学要划定安全场地,一旦发生灾害,及时转移学生、教师到安全地点。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学校根据章程不断完善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章程经过教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报教育局核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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